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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江村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江村景区游客中心布置优化及景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2 13:16:10   浏览量 :165
发布日期:2024-10-12 13: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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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东石建设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苏州江村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江村景区游客中心布置优化及景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JSSZDS2023-Q-C-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村景区游客中心布置优化及景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肆拾玖万伍仟元整(¥485000.00)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一)项目概况:

江村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座落在风景秀丽、底蕴丰厚的七都镇开弦弓村。建筑面积490平方左右,采用新中式的建筑风格,既契合开弦弓村的水乡文化,又兼容新时代游客中心的理念;游客中心目前硬装已全部结束,现有接待大厅、游客休息区、风物展陈区、大屏观影区、长三角社会学联盟展示区、阅读咖啡休闲区等几大版块,准备通过软装文化的打造,使游客中心具有功能性、文化性、合理性、审美性、趣味性于一体的氛围,让游客中心与游客、经营方建立一条紧密联系的通道,充分宣传江村景区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美丽的江村风景。

(二)设计原则:

1、整体主题深化设计:包含设计的思路、布展原则、展陈风格、材质应用、色彩应用等进行深化分析;

2、平面功能布局:对项目作整体规划、布展设计和动线设计,包括动线图、功能内容规划;

3、展陈设计:包括实景深化的效果图设计、与主题相关的内容进行设计布置、烘托主题,设计内容有内涵、有深度;

六、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45日历天内设计并安装布置完成,具体根据采购单位安排。

七、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八、参加磋商报名及领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7日起至2023年12月13日(9:00—11:3013:00—17:00节假日除外)磋商采购文件售价(现金):人民币300元整,如参加本次磋商采购的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后方可参加。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带好原件,经核验无误后方可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经办人的单位法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3.报名地点:江苏苏州东石建设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东太湖大道11666号开平商务中心E幢1425-1426

4.联系人:王洪、李瑞         联系电话:0512-63102078

九、磋商时间、地点:

1.递交磋商文件的时间:2023年12月19日13:00-13:30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13:30

3.磋商时间:2023年12月19日13:30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1666号开平商务中心E幢1425-1426开标室

十、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苏州江村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华英               联系电话:0512-63466092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庙震路1388号

2.代理机构:江苏苏州东石建设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洪、李瑞       联系电话:0512-63102078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东太湖大道11666号开平商务中心E幢1425-1426

十一、现场踏勘:

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投标供应商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实际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现场踏勘请提前联系。

磋商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本公告发布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中国招投标网,具体以上述网站为准,未经授权,禁止转载。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江苏苏州东石建设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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